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冊 六大股東浮出水面

發(fā)布時間: 2016-05-13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5月1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于5月11日在廣州工商局完成注冊。至此,加上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國內僅有的兩家國家級電力交易中心均已完成注冊。

  據國家發(fā)改委、國家能源局的批復,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主要負責落實國家西電東送戰(zhàn)略,落實國家指令性計劃、地方政府間框架協議,開展跨區(qū)跨省市場化交易,促進省間余缺調劑和清潔能源消納,逐步推進南方區(qū)域市場融合。

  業(yè)內認為,西電東送市場化交易的實質運行在即,東西部發(fā)電企業(yè)有望通過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參與市場化交易。

  工商登記資料顯示,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為張勉榮,此前曾任廣東電網公司副總經理、海南電網公司副總經理和南方電網公司市場營銷部副主任。

  記者從權威人士獲得的《關于成立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的通知》顯示,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為市場主體提供交易的同時,按規(guī)定合理收費。此外,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成立后,相應撤銷原南方電力交易中心。

  通知提到,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電網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組建,注冊資本金為3000萬元,其中南方電網公司出資2001萬元,持股比例為66.7%。

  除了南方電網外,其他5名股東分別來自廣東、廣西、云南、貴州、海南等南方五省區(qū)國有電力能源投資企業(yè),分別是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貴州產業(yè)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及海南省發(fā)展控股有限公司,但持股比例未公布。

  今年3月1日,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在兩地同時掛牌成立,當時前者已經完成注冊,由國網全資控股。

  資深電改觀察人士展曙光表示,這中間可能有各地電力企業(yè)的博弈。

  記者注意到,此次參股的貴州產業(yè)投資集團此前也參股了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在其中占比為20%,貴州電網占比80%。目前在工商局完成登記的電力交易機構已達19家,除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屬于南網外,其余17家均屬國網系統。在國網所屬的26個省級供電區(qū)域中,占全部省區(qū)的65%,且均采用了電網獨資的形式。

  此前發(fā)布的《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guī)范運行的實施意見》指出,可以采取電網企業(yè)相對控股的公司制、電網企業(yè)子公司制、會員制等組織形式。其中,電網企業(yè)相對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機構,由電網企業(yè)相對控股,第三方機構及發(fā)電企業(yè)、售電企業(yè)、電力用戶等市場主體參股。

  展曙光分析,目前國網延續(xù)獨資模式,南方電網采用相對控股模式,從貴州電力交易中心的80%持股到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的66.7%,均屬絕對控股,接下來的云南電力交易中心可能是相對控股。

  5月10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布了關于同意云南省、貴州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的復函,在交易機構的組建形式上,云南方案沒有采用大多數交易機構所實行的電網獨資或絕對控股的形式,而是電網相對控股,電源企業(yè)、用戶企業(yè)、配售電企業(yè)等參股,按自愿的原則共同發(fā)起,這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明確采用“電網相對控股”的交易機構。

  展曙光表示,最容易接受也是最公平就是會員制,但目前還沒有出現,而接受程度最低且容易引起非議是獨資,南網采取的電網控股模式則處于中間。

      關鍵詞: 電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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